2018年2月25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福建省律师协会在福州举办律师参与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业务培训班。省律协会长于宁杰、副会长吴旭、全省各地市律协会长、分管教育培训的副会长、秘书长,福建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及全省各地从事刑事辩护案件的300余名律师参与培训。尚权所毛立新主任和我所主任徐宗新作为特邀老师为培训班授课。
徐主任以亲自办理的多个涉黑恶案件为例,分别从辩护、代理和刑事风险防控三个角度,详细拆解了律师办理涉黑恶案件的几项重要技能。
首先,徐主任重点介绍了律师办理涉黑恶案件的辩护技能。律师应把握该类案件的辩护理念,即政治问题法律化,法律问题专业化,专业问题技术化。涉及具体的操作,可以分为十六步:1. 首次接待注重了解案件性质定位、审查利益冲突、协调团队组合、注意风险告知,体现合理报价;2. 初次会见熟练运用会见七步法;3. 学会有技巧地处理各类会见难问题;4. 做好家属接待工作,不断调整法律服务方案;5. 掌握多次会见中的工作技巧;6. 合理安排全面阅卷、分罪名阅卷和集中讨论各项工作;7. 在会见时及时核实证据;8. 及时、准确地提出辩护意见;9. 若遇分案处理,可提出分案处理意见;10. 合理运用政治辩护;11. 掌握庭前会议最新规定,进行尝试性辩护、程序辩护等;12. 做好专业、有效的庭前辅导;13. 掌握庭审发问技巧,涉黑案件要特别注重组织性特征;14. 庭审质证应紧紧围绕“证据三性”;15. 二轮庭审辩论要懂得区分重点;16. 庭后沟通要体现节奏感、新鲜感、成就感。
其次,徐主任从代理控告和代理被害人两个方面讲解了律师代理涉黑恶案件应具备的专业技能。
最后,徐主任还分享了涉黑恶案件刑事风险防控预案和方略,受到与会人员的认同。在场的律师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此次讲课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