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晚,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绍兴市大公法律研究院刑事法律研究中心刑&道在大公所9楼演讲厅联合举办了《虚开增值税等发票的风险防范与辩护》专题分享活动。
活动现场
本次活动由大公所刑辩部副主任、绍兴市大公法律研究院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季慧娈担任会议主持,绍兴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大公所主任冯坚和刑&道六位创始成员季慧娈、王炜、季洁、章坚、周科波、胡丽珍全程参加活动,此外还有来自财政系统、税务系统、电力系统、公交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学校、法律顾问单位以及绍兴、宁波、衢州等地区20家律所的律师同仁共计9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大公所邀请我所合伙人、南京分所常务副主任牟卫鹏律师作为分享嘉宾,绍兴市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马海与何百坤作为与谈嘉宾出席活动。
牟律师首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作了详细的介绍,接着分享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辩护经验及辩护心得。牟律师从法理层面、量刑层面对此类案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了要从“票流――货流――资金流――行为流”四个方面进行审查。同时分享了自己办理此类案件的十点心得,包括如何成功接案、如何进行全面的会见、如何进行证据审查、如何取证、需要运用哪些思维、需要向哪些专家请教等一系列辩护工作的具体操作及辩护的思维方式。
马海
何百坤
与谈嘉宾马海律师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重罪与轻罪认知、司法解释滞后和辩护前置化等角度切入,讲述了他对这类案件的理解。同时,他强调在辩护时要注意区分“不会造成”与“未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的差异,结合行为人行为模式、主观目的等综合因素论证其不会造成税款流失是有效辩护的重要一点,也是办理此类案件的关键点。
何百坤律师则从律师要敢于发声、敢于辩和善于发现、善于辩两个方面对广大辩护律师提出期许。他认为律师,尤其是青年律师要加强对各方面专业知识的学习,以此加强业务能力;在辩护时要能做到坚持自己的主张,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绍兴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冯坚律师作总结发言,他认为在辩护中“道”才是真正的主线,具体到此类案件就是要抓住客体要件,以“道”驭“术”才能起到良好的效果。同时,他强调广大律师同仁在工作中要依法代理、依法辩护,为当事人提供有效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