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法律硕士
l 某检察院公诉科刑事案件公诉工作3年,办理刑事案件200多件近300人;
l 某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8年,其中担任反贪局副局长3年,犯罪预防(刑事合规)工作5年;
l 某检察院控告申诉科长5年,某监察委、纪委信访1年半,累计接待当事人上千人,处理过近百起控告、申诉案件;
l 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专业文章近十篇,文章获省级以上奖励多次;
l 2018年7月转岗到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律师;
|曾分别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近十年;
|现分别担任滨江区律工委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
1、《对刑事和解制度本土化若干问题的思考》,《河北法学》2006年12月;(获北京应用法学研究所征文优秀奖,获台州检察理论年会三等奖);
2、《证据实务视野下的沉默权引进探讨》,《法制与经济(下半月)》 2008年6月(获台州检察理论年会三等奖);
3、《对沉默权引进与证据制度重构的实务思考》,《台州社会科学》,2008年第2期;
4、《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存在的缺及其完善》,《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年12月版(获省检察学会、律师协会年会三等奖);
5、《香港廉政公署反腐败教育对检察室的启示》,《检察日报》2012年10月17日第3版;
6、《借鉴香港廉政公署反腐败教育经验完善检察室职能》,《浙江检察》2012年11月;
7、《未成年人轮奸案的“舆论轰炸”应慎重》,《台州检察》2013年3月;
8、《银行受托支付的安全隐患剖析》,《台州检察》2013年12月。
其中无罪(不起诉、撤案)案件:
1.朱某骗取贷款(2.7亿元,无罪)、敲诈勒索(180万,基准刑10年以上,无罪)、高利转贷案(数千万,减档处理);
2.姜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无罪)、诈骗、行贿等案;
3.朱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某上市公司副总裁,涉案金额十多亿,经辩护改为一千万后不起诉);
4.李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公司总经理,撤案);
5.郑某诈骗案(撤案);
6.邓某诈骗案(撤案)
7.叶某诈骗案(不起诉);
8.王某盗窃(撤案);
9.卢某盗窃案(不起诉);
10.郭某盗窃案(不起诉);
11.许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撤案);
12.谢某介绍卖淫案(不起诉);
13.张某袭警案(不起诉);
14. 陶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不起诉);
15. 陶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撤案);
16.柳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撤案)。
部分轻缓处理案件:
1.徐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二罪均减档处理);
2.徐某挪用资金1.8亿案(数额降低1.2亿);
3.华某诈骗案(建议量刑10年,法院判3年);
4.朱某非法经营案(买卖外汇5200多万,缓刑);
5.池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600万,缓刑);
6.白某开设赌场案(金额900多万,缓刑);
7.孙某网络开设赌场案(涉案金额3亿,不捕);
8.鲍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改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缓刑);
9.黄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改为高空抛物罪后缓刑);
10.吴某组织淫秽表演案(缓刑);
11.夏某网络诈骗案(缓刑);
12. 傅某诈骗案(缓刑);
13.汪某合同诈骗案(缓刑);
14.张某非法经营案(缓刑)。
代理控告成功立案案件:
1. 控告高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罪(刑事立案);
2. 控告俞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证件、公文罪(刑事立案);
3. 控告陆某诈骗案(刑事立案);
4.控告许某诈骗案成功立案(刑事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