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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李敏

专职律师

中国法学会会员

浙江省法学会海峡两岸法律研究会理事

杭州市律师协会刑诉法专业委员会秘书


擅长领域

经济犯罪研究与辩护

刑民交叉案件研究与辩护

联系方式:13634103877 邮箱:iylmin@163.com
教育背景

浙江财经大学 法学学士

社会兼职


杭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秘书 

浙江省法学会海峡两岸法律研究会理事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校友会副秘书长

 


研发成果


1.《“自洗钱”行为的刑法评价及辩护思路》
2.《骗取出口退税罪认定及辩护》
3.《<昆明会议纪要>中十个“意想不到”的规定》
4.《贷款中介行业刑事辩护要点分析》
5.《立功相关实务探讨》
 


主办或参与办理的部分成功案件

、无罪辩护成功案例


1.浙江省某地第一例猥亵儿童不起诉案胡某猥亵儿童案,经辩护,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
2.马某714高炮套路贷诈骗案,经辩护,审查起诉阶段退回侦查机关后撤案;

3.王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经辩护,审查起诉阶段退回侦查机关后撤案;

4.葛某故意伤害案,经辩护,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
5. 汤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经辩护,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
6.王某伪造公司印章案,经辩护,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

7.王某袭警案,经辩护,侦查阶段撤案处理;

8.网易公司苏某开设赌场案,经辩护,侦查阶段撤案处理;
9.李某寻衅滋事案经辩护,侦查阶段撤案处理;
10. 李某职业打假敲诈勒索案经辩护,侦查阶段撤案处理;
11. 刘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经辩护,侦查阶段撤案处理;
12.谢某组织、领导传销案,经辩护,侦查阶段撤案处理;
13. 金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串通投标、敲诈勒索、重婚案(涉恶),经辩护,一审判决部分无罪;
14.夏某虚拟货币诈骗案,经辩护,一审判决部分无罪;

15.高某合同诈骗、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经辩护,一审判决不构成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二、轻罪辩护成功案例


1.浙江省某地第一例“流量推广”案苏某诈骗、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经辩护,不认定诈骗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改定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缓刑;
2.浙江省套路贷案孔某诈骗案经辩护,诈骗罪改定寻衅滋事罪,判处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3.黄某荐股诈骗案,经辩护,诈骗罪改定非法经营罪,判处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三、罪轻辩护成功案例


1.浙江省某地最大资金“对敲”(12亿余元)案李某非法经营案经辩护,判处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2.杨某敲诈勒索领导干部案,经辩护,一审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审改判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3.熊某诈骗上诉案,经辩护,二审阶段从轻改判;

4.派出所民警陈某受贿、滥用职权案,经辩护,一审减轻处罚;

5.雷某介绍卖淫案,经辩护,一审减轻处罚;

6.冯某一房二卖合同诈骗案,经辩护,一审减轻处罚;

7.处级干部朱某贪污案,经辩护,一审从轻处罚;

8.胡某行贿案,经辩护,一审从轻处罚;

9.汪某走私毒品案,经辩护,一审从轻处罚;

10.漫画小说公司黄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经辩护,一审从轻处罚;

11.小学教师袁某猥亵儿童案,经辩护,一审从轻处罚;

12.叶某串通投标案,经辩护,判处缓刑;

13.杨某高空抛物案,经辩护,判处缓刑;
14.张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经辩护,判处缓刑;
14. 王某侵犯著作权案,经辩护,判处缓刑;
15.知名游戏公司项目负责人王某职务侵占案,经辩护,判处缓刑;
16.杨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辩护,判处缓刑;
17. 杨某故意伤害致重伤二级案,经辩护,判处缓刑;
18. 翁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经辩护,判处缓刑;
19.李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经辩护,实报实销;
20. 孙某合同诈骗案,经辩护,免于刑事处罚。


四、其他重大影响案例


1.貴金屬期貨平台非法經營案(犯罪金額人民幣200余億元)

2.香港上市公司貸款詐騙案(犯罪金額人民幣30余億元)

3.上市公司操縱證券市場案(犯罪金額人民幣20余億元)

4.黃某家族走私柴油走私普通貨物案(偷逃進口環節應繳稅款人民幣4.14億元)

5.互聯網大廠高級營銷總監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犯罪金額人民幣2000余萬元)

6.知名飲料企業公司開發部經理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犯罪金額人民幣19.省医保局督办浙江省某地卫生院院长医保诈骗案

10.莆田系医院负责人诈骗案

11.刘某贩卖、运输毒品、容留他人吸毒、容留、介绍卖淫、赌博上诉案(500克甲基苯丙胺)

12.陈年旧案谢某抢劫致人死亡上诉案

13.知名网红控告知名网红侮辱、诽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