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取得专职律师资格,2019年加入靖霖武汉分所。
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药物滥用与犯罪心理学”分会委员
湖北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律师
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委员会委员
武汉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第六届律师代表
武汉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企业刑事合规研究中心”负责人
武汉市律师协会行业规则制定与审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平竞争工作委员会委员
《实质化审理过程中的刑事辩护》
《大数据背景下刑辩律师实务技能提升的新路径》
《网络时代下毒品问题治理的法律应对》
武汉市法律援助中心“优秀法律援助律师”
武汉市禁毒委员会“十佳禁毒爱心人士”
“杨某走私运输毒品案”获湖北省第四届法律援助 “百优案例”一等奖,入选司法部法援优秀案例
(2019-2022)
1. 江某制造、贩卖毒品120公斤案,提出“大量掺假、含量极低”的辩护意见,经部分采纳,判处死缓。
2. 皮某运输毒品1400克,提出“受指使、受雇用,系从犯”的辩护意见,经采纳,判处无期徒刑。
3. 张某运输毒品1100克,提出“受蒙骗、被利用”的辩护意见,经部分采纳,判处15年有期徒刑。
4. 李某某贩卖毒品3400克,提出“持毒待售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经部分采纳,判处无期徒刑。
5. 杨某走私、运输毒品1000克,提出“受蒙骗、被利用,查获物质定性存疑”的辩护意见,经审查,作出不起诉决定。
6. 张某贩卖毒品3000克,提出“无犯罪故意和行为”,经侦查,作出撤案决定。
7. 林某贩卖毒品案,提出“系代购,定性鉴定意见不合法”的辩护意见,经采纳,改判7年有期徒刑为1年有期徒刑。
8. 李某运输毒品案1100克,提出“不符合主观明知推定情形”的辩护意见,经审查,作出不起诉决定。
9. 李某贩卖毒品案45公斤,提出“贩卖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技侦监听内容印证李某并非参与交易”的辩护意见,经采纳,改为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
10. 祝某贩卖毒品案52公斤,提出“系从犯,从属地位相对于其他人员更低”的辩护意见,经采纳,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