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3日下午,嘉兴市律协刑委会举办了2018年第一期研讨会,主题为污染环境犯罪疑难案例研讨。应承办单位浙江浙博律师事务所邀请,我所陈浩、黄罗曼两名律师参与本次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由嘉兴市律协刑委会主任王惠明主持,嘉兴市律协副会长沈金丽、刑委会副主任朱丽清等参加会议。该会议分为污染环境犯罪案例分享和办案心得、污染环境罪案件辩点探析两部分内容。
案例分享、办案心得环节
陈浩律师
案例分享和办案心得环节,陈律师以方某某污染环境案为例,总结了办案要点,并从律师办理该类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刑事案件时,如何找准辩护工作的切入点;如何与承办人进行有效沟通;寻求专家辅助人的帮助;对于追诉方的专家意见不要过分迷信,要敢于大胆质疑,同时善于小心求证;辩护工作应当全方位、多角度展开,善于运用形势政策;同时不应拘泥于案件本身,还应着眼于公司的刑事风险防范及未来的发展六个方面做了心得分享。
案例辩点探析部分
黄罗曼律师
在案例辩点探析部分,黄律师结合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针对特定案例中的客观证据体系进行分析,从特定污染物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如何认定;污染物取样、监测、鉴定的方法及标准;公私财产损失如何认定等四方面展开,与在场律师进行深入探讨。
本次研讨会,内容详实,讨论热烈,与会律师纷纷表示通过分享与探讨,切实加深加强了办理污染环境类案件中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证据审查要点的认识与把握,收获满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