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法庭开庭审理一故意伤害案,法官在核对被告人身份事项后,告知其四项基本诉讼权利。当法官宣告被告人有申请回避权后,问被告人:“你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人十分激动地回答:“法官大人,我早就说自己是被冤枉的,他们不相信!还是法官公正哪!我要求回避,回到自己家里去” ……
(胡瑞江采编)